瑞昌市,江西省辖县级市,由九江市代管。瑞昌市位于江西省北部、九江市以西、长江中游南岸,东连柴桑区,南邻德安县、武宁县,西与湖北省阳新县接壤,北与湖北省武穴市隔长江相望。
瑞昌,寓意“祥瑞昌盛”,位处江西北部、九江西郊,为长江入赣门户、省市工业强县。
历史沿革
早在新石器时代,瑞昌就有先民定居。西周,县地属楚。东周敬王十六年(前504),吴伐楚,县地属吴。元王三年(前473),越灭吴,县地入越。显王三十六年(前333),楚伐越,并吞吴国旧地,县地又归于楚。
秦始皇二十六年(前221),统一全国,分天下为三十六郡,县地属九江郡。
汉高祖元年(前206),瑞昌为九江王黥布封地。四年,改九江置淮南国。五年,分淮南地置豫章郡,瑞昌属豫章郡柴桑县地。王莽新朝时(9—23),改豫章郡为九江郡,改柴桑县为九江亭。莽亡,东汉复郡县故名,隶扬州刺史部。
三国·吴黄武元年(222),孙权置武昌郡,柴桑县为之属。
晋元康元年(291),割扬、荆二州十郡置江州。永兴元年(304),合庐江之寻阳、武昌之柴桑二县置寻阳郡,隶江州,辖柴桑县。
南北朝宋、齐时(420一502),县地仍属江州寻阳郡柴桑县。梁太清二年(548),析柴桑立汝南县,为寻阳郡治。太平二年(557),分江州为二,寻阳郡属西江州。陈天嘉六年(565),复江州,寻阳郡领柴桑、汝南二县。光绪《江西通志》载:汝南,地在德化(今九江)县西,瑞昌东至德化仅七十里,疑梁、陈二代瑞昌为汝南县地。
隋开皇九年(589),罢寻阳郡置江州,废柴桑、汝南县置寻阳县。十八年,改寻阳为彭蠡县。大业三年(607),改江州为九江郡,改彭蠡为彭城县,旋又更名湓城县。故县地先属寻阳,再属彭蠡,后属湓城县。
唐武德四年(621),复九江郡为江州,分湓城增置浔阳县(寻加“氵”始于此)。八年,省湓城人浔阳。乾元元年(758),县地仍属江州浔阳县。建中四年(783),以浔阳西偏僻远,分立赤乌场。
五代时,县地初属杨吴(907-—937),隶镇南军辖下之江州浔阳县。后属南唐(937-975),升元三年(939),升赤乌场为瑞昌县,治设桂林桥,隶奉化军(江州改名)。
北宋初分设路州,县属江南路江州。天禧四年(1020),分江南路为东西二路,江州属江南东路。南宋绍兴二年(1132),江州改属江南西路,瑞昌仍为其辖县。嘉泰三年(1203),县治迁至今址。
元至元十二年(1275),县属江州宣抚司,隶扬州行中书省。十六年,隶黄蕲等路宣慰使司。二十二年,隶江西行中书省江州路。至正十二年至二十一年(1352―1361),瑞昌一度为红巾军首领徐寿辉、陈友谅占领。
明洪武九年(1376),改江西省为江西承宣布政使司,分五道,瑞昌县属九江道九江府。
清沿明制。咸丰四年(1854)三月,太平军改湖口为九江郡,以九江府为江西省,瑞昌属之。太平天国亡,清复旧制。
民国初,设道、府、州。3年,划全省为四道,县属浔阳道。15年废道,县直隶省。21年,全省设13行政区,县属第三行政区,并一度为区署驻地。24年,缩改为8行政区,县属第五行政区。28年,增改为11行政区,县属第九行政区,专署一度移驻境西徐源南山下、乐园寺下村。31年,又调整为9行政区,瑞昌仍属第九行政区。
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,境内东部为赣北游击区,成立过瑞昌区和港瑞区苏维埃政府(民国19年4-—7月);西部洪一乡一带,为湘鄂赣革命根据地一部,曾建立过瑞边特区、瑞昌县、龙湖瑞县苏维埃政府(民国19年3月至23年11月)。
6月中旬,由东北南下的干部工作团70多人进驻瑞昌,隶属九江专区。1983年,撤销九江地区,成立九江市,实行市管县新体制。19*12月,国务院批准瑞昌撤县设市,为省辖县级市,由九江市代管。
行政区划
解放后至建国初,沿民国旧制。仅于民国38年6月,新设湓城、中南、徐源、码头四个区(后增设南阳区),分辖原有乡、镇、保、甲。
1950年元月,废保甲,建立新的区、乡政权。全县划为7区69乡镇。
湓城区:辖湓城、城东、东关、连山、白杨、黄桥、北亭、洪山、大塘9乡镇。
下南区:辖范镇、陡冈、东山、双石、洪岭、上源、下源、叶家8乡。
上南区:辖清湓、横港、乐山、钟镇、小坳、筱源、南义、梅山8乡。
下西区:辖高露、徐源、上西、南下、崇正、瓜山、洪下、水陆、小瀼、大冲、高丰11乡。
肇陈区:辖塘头、塘坪、张坊、徐家、大林、建坪、樟树、吴家、双港、麦良、朱湾、茅竹、田畈13乡。
南阳区:辖新主、罗城、民主、石门、北山、南山、南宝、三眼桥、夏畈、金鸡.黄金11乡。
码头区:辖码头、苏山、朱湖、长流、翠林、荷塘、大桥、上庙、程家9乡。
1952年2月,调整区划,增设1区12乡。区以序数名:
一区(原滥城区),增设五里、渡口2乡。
二区(原下南区),增设常丰、八都2乡
三区(原上南区),增设和平、墩上、莫家3乡。
四区(原肇陈区),将茅竹、田畈2乡划归五区,增设北畈乡。
五区(新设),由肇陈划人2乡,下西划人5乡,增设湖田乡。
六区(原下西区一部),将高露、徐源、上西、南下、崇正等乡划归五区,增设乌石乡。
七区(原南阳区),增设宋家乡。
八区(原码头区),增设黄岭乡。
合计为8区1镇81乡,辖1910个自然村。
1956年6月,将82乡镇缩并为38乡镇。各乡镇建立44个高级农业社,748个初级农业社。
1957年3月,又并为4区1直属镇34乡,辖223个高级社,1985个初级社。12月,创办青山、大德综合垦殖场和下巢湖养殖场。
直属镇:湓城镇。
泄城区:由一、六区合并,辖黄桥、东关、北亭、大塘、高丰、乌石、洪下、水陆8乡。
横港区:二、三区合并,辖范镇、洪岭、九源、良田、陡冈、清湓、乐山、横港、和平、峨帽、南义11乡。
徐源区:四、五区合并,辖花园、田畈、上源、下源、麦良、双港、洪二7乡。
南阳区:七、八区合并,辖民主、红旗、罗城、黄金、夏畈、码头、黄岭、武蛟8乡。
1958年9月,撤区并乡,建立人民公社,实行政社合一。全县按一乡一社原则,划为1镇16乡,辖109个管理区218个大队,1819个生产队,1769个自然村。
湓城镇(湓城人民公社),由原北亭乡的永康、*、利锋、永恒,东关乡的庆丰、群丰、裕丰、堰丰,高丰乡的平原等农业社和大塘社丁公祠以东部分合并。共4个管理区12个大队99个生产队121个自然村。
高丰乡(人民公社),由原高丰乡的高丰、乐丰、联升、永光、胜光、华光、东光、永丰、东源、西源、大瀼、小瀼、四联,原北亭乡的春光、红源、常胜、洪山等农业社和大塘社丁公祠以北部分合并。共7个管理区18个大队148个生产队282个自然村。
黄桥乡(公社),由原黄桥乡的前进、涌泉、红星、恒丰、联盟、武山、沿湖、赤滨,原民主乡的向荣社,原东关乡的赤丰等农业社合并。共6个管理区9个大队56个生产队48个自然村。
大桥乡(公社),由原武蛟乡的大桥、金星、小月、金鸡、大兴、戚兴、金凤等农业社合并。共5个管理区7个大队53个生产队81个自然村。
码头乡(公社),由原码头乡的梁公,龙泉、凤狮、赤狮、苏山、金狮、幸峰、民主、苗峰、和平、通江、望狮,原黄岭乡的龙珠、北岭、龙窝、新桥、南畈、百花、三元、永和、新庄、田塘、长丰、白马等农业社合并。共12个管理区22个大队134个生产队144个自然村。
夏畈乡(公社),由原夏畈乡的夏畈、荣华、南林、铜岭、北联、三眼,原黄金乡的大林、前程、民生、金岭、新联、新山(一社、二社、三社、四社)、林兴等农业社合并。共6个管理区11个大队95个生产队91个自然村。
红旗乡(公社),由原红旗乡的芦塘、茅坪、联合、团结、青岭、红旗、红胜、光辉、灯塔、双联等农业社合并。共4个管理区10个大队87个生产队62个自然村。
罗城乡(公社),由原罗城乡的双桥、春风、罗新、联星、新生、辛勤、太阳、东明、红日,原民主乡的锦新、春新、燕丰等农业社合并。共5个管理区11个大队106个生产队24个自然村。
洪下乡(公社),由原洪下乡的七联、合丰、洪源、高露、青联、双园、新建,原水陆乡的联丰、联胜、前峰等农业社合并。共7个管理区10个大队58个生产队55个自然村。
百花园乡(公社),由原花园乡的百花园、油市岭、西泉、月南、三合、月朗、明星,原田畈乡的富裕、桃花、梅花、红花、桂花等农业社合并。共7个管理区12个大队111个生产队81个自然村。
乐源乡(公社),由原上源乡的旗帜、新民、双喜、爱民、光荣,原下源乡的幸福、和平、水远、友爱、美丽、长乐等农业社合并。共5个管理区9个大队71个生产队110个自然村。
肇陈乡(公社),由原麦良乡的红色、红明、红兴、红旗、红阳、红利,双港乡的杏园、桃园、复兴、美园、双港、兴盛,原洪二乡的星星、五星、一社、二社、燎原、星火、爱国、曙光、火炬、星联等农业社合并。共11个管理区21个大队195个生产队116个自然村。
南义乡(公社),由原南义乡的朝阳、胜利、星明、美源、美景、山峰、乐园、芙蓉、新福,峨嵋乡的嵋荣、峨嵋、峨光、嵋光、友爱等农业社合并,共8个管理区13个大队131个生产队47个自然村。
莫家乡(公社),由原横港乡的繁荣、富强、红光、青华、民峰,清湓乡的远景、五联、长春、赤岗、初升等农业社合并。共3个管理区8个大队66个生产队82个自然村。
范镇乡(公社),由原范镇乡的源源、东山,陡岗乡的日新、八都,洪岭乡的光明、常丰、华林、永积、三联、良田乡的北溪、高泉、丰富、赤星,九源乡的金星、中源、冈升等农业社合并。共11个管理区16个大队225个生产队234个自然村。
青山乡(综合垦殖场),由原和平乡的曙光、亚光、群光、新光、晨光,乐山乡的风景、先锋、风光、东风、三爱,横港乡的青景、东升,水陆乡的年丰、联和、青丰等农业社合并。共4个管理区18个大队116个生产队132个自然村。
大德乡(综合垦殖场),由原花园乡的南岭、大德、内港,洪下乡的港北等农业社合并。共3个管理区4个大队27个生产队28个自然村。
下巢湖养殖场,有一个管理区7个大队31个生产队31个自然村。
1960年,撤销管理区一级建制。湓城人民公社更名湓城镇人民公社,新办官田农场。
1961,恢复南阳、横港、徐源3个区级建制,将公社划小,增加湓城、北亭、洪岭、良田、九源、乐山、峨嵋、和平、洪一、黄金、黄岭等11个公社,改红旗为横立山公社,至年底,全县共有26个公社、2个国营垦殖场、2个县属农场(官田、码头),辖276个大队,2263个生产队。
1968年冬,撤区扩社并队,除保留4场外,公社由26个并为10个,大队并为122个,生产队并为1249个。
滥城镇,区划未动;滥城公社,由滥城、北亭、黄桥3社合并;范镇公社,由洪岭、九源、范镇、良田4社合并;横港公社,由乐山、莫家、峨嵋3社合并;南义公社,由南义、和平2社合并;肇陈公社,由洪一、肇陈、乐园3社合并;花园公社,未动;高丰公社,由高丰、洪下2社合并;南阳公社,由横立山、罗城、黄金、夏畈4社合并;码头公社,由码头、黄岭、大桥3社合并。
1972年,贯彻“三级所有,队为基础”政策,全面调整社队规模。公社由1971年14个调整为24个,大队由128个调整为195个,生产队由1159个调整为1676个。
1980年,赛湖农场划属瑞昌管辖,加上原有24个公社,2个国营林场,1个棉花良种场,1个*劳动大学分校,共29个行政区域,辖230个大队,2074个生产队.
1984年5月,改社队制为乡村制,公社全部改称乡镇,大队改称村民委员会,生产队改称村民小组。机构改革后,全县划为22乡2镇3场。因与外地重名,经省人民政府批准,将黄岭公社更名流庄乡,大桥公社更名武蛟乡,黄桥公社更名白杨乡,湓城公社更名桂林乡。另外,码头公社改设码头镇。
1985年全县共设22乡、2镇、3场,下辖221个村民委员会,2069个村民小组;9个街道居民委员会,51个居民小组。1986年后,码头镇和武蛟乡各撤销1个村委会,其他乡、场增加4个村民小组。19*,湓城镇增设杨林湖居委会,增加9个居民组。至年底,全县27个乡镇场,共辖219个村委会,2073个村民组;10个街道居委会,60个居民组。
1988年9月,青山林场新设华山分场,大德山林场新设北山分场。包括赛湖农场,三场共有11个分场,30个生产队。另外,县棉花良种场和洪岭林场各有4个队;县茶场和农科所各有3个队;县水稻良种场有2个队;水产场和亲鱼站各1个队,共18个生产队。
19*底,瑞昌县设有2镇22乡和3个国营农、林场,即:湓城镇、码头镇、流庄乡、武蛟乡、夏畈乡、黄金乡、白杨乡、南阳乡、横立山乡、桂林乡、高丰乡、洪下乡、花园乡、洪一乡、肇陈乡、乐园乡、洪岭乡、范镇乡、九源乡、乐山乡、横港乡、峨嵋乡、南义乡、和平乡、赛湖农场、青山林场、大德山林场。共辖219个村民委员会、2073个村民组,10个街道居民委员会、60个居民组。
1990年5月,经省人民政府批准,南义、白杨二乡正式撤乡设镇,实行镇管村体制,两镇各增设一个居民委员会。
1991年3月,省政府同意横港乡改为镇的建制,湓城镇增设2个居委会。
1992年6月,根据省政府赣民字〔1992〕74号文件批复,撤销湓城镇、桂林乡、范镇乡、肇陈乡,分别设立湓城、桂林两个街道和范镇、肇陈镇。白杨镇又增设2个居民委员会,南义镇新设4个居民组。8月,原属桂林乡的栗畈村并入农科所,改归农业局管辖。至年底,全市共辖6镇16乡、2个街道和3个农、林场,下辖218个村委会、2082个村民组,16个居委会、64个居民组。
1994年8、9月,经省政府批准,夏畈、高丰撤乡设镇,全市镇增至8个,乡减为14个。
2002年春,为适应税改要求,5个人口较少的洪岭、九源、乐山、峨嵋、和平乡改为管理区,不再属政权单位。2003年,多数乡镇区场进行了行政村和村民组的调整。至年底,村委会由原来的218个撤并为162个,减少56个;村民组由2082个并为1925个,减少157个;居民委员会则由16个增加到33个,居民组由79个增加到136个,其中湓城街道居委会由6个增到13个,桂林街道新增6个居委会。
2005年底,全市共设2个街道、8个镇、9个乡、3个场、5个管理区,共有160个行政村、1925个村民组,33个社区居委会、136个居民组。
2022年10月,瑞昌市辖21个乡(镇、场、街道):湓城街道、桂林街道、赛湖街道、码头镇、白杨镇、南义镇、横港镇、范镇、肇陈镇、高丰镇、夏畈镇、乐园乡、洪一乡、花园乡、洪下乡、武蛟乡、横立山乡、黄金乡、南阳乡、青山林场、大德山林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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