试用期辞职已提前通知,但领导以各种理由拒绝离职,直接不发工资离职。我该怎么办?
首先要明白,员工只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,试用期提前三天。等他们期满了,可以直接办理离职手续,要求单位结清工资。
不需要任何理由。如果单位拒不支付工资,那么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。
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七条,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,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
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,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
我认识的一个大学生,也是试用期走的。
因为公司工作强度太高,基本要加班到晚上9点,身体感觉难以承受。
于是当月18日,我申请辞职,准备21日离职,并向相关领导递交了辞职申请表。但公司领导以无人交接工作为由,没有进行交接,不同意他辞职。
他给领导拍了辞职申请表的照片,并记录了上交辞职申请表时与领导的沟通过程。
因为当时还在试用期,手头没有什么工作。21号下班前,我把工作整理了一下,交给了人事部。
21号离职,22号不上班。
因为公司的考勤也是钉钉的,所以保留自己的个人考勤截图。
发工资的时候发现公司没有给他发工资,公司以他没有做好工作交接为由拒绝支付他离职时当月的工资。
本来他想和原单位沟通解决这个问题,但是被原单位拒绝了,态度强硬恶劣。他多次去公司调解,都被领导拒绝。
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(原劳动局)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,申请劳动仲裁。因为他准备了充分的证据,所以通过劳动仲裁拿到了工资。
对于劳动法,作为管理者的领导一定很清楚。既然领导以各种理由拒绝离职,也告诉你直接停薪留职。
首先,你要有足够的证据表明你已经提前给出了辞职通知。
你应该这样做:
1.以书面形式向领导提交辞呈,
最好保留证据。你已经提供了一份书面的辞职申请表。
不要口头申请,否则没有证据。
尽力让领导同意你的辞职。
3.上交离职申请表后,不管领导同意不同意,找人事部门说明准备离职的情况,让他们出面,安排人员交接。
没有交接的,把工作整理好,交给人事部门。
4.如果工作不多,尽量在离职前完成交接。
如果工作很多,三天交接不清,可以多花一两天时间交接工作。
听天由命是一个人性格的最好体现。
千万不要不交接就直接离开,这是不理智的行为,同时也会给你留下借口。
5.如果公司认为你不发工资直接离职,你可以准备好你申请辞职的证据,工作交接完成的证据,出勤的证据,然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。
作为一个职场人,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,一定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,一定要合理运用法律武器,维护自己的个人利益。
不用担心感觉胳膊拧不过大腿,也不用担心拿不回工资。只要你做的事是正当的,这就是我们每个人的正当收入,谁也不敢不付出。
文/老夏分析师
如果我写了一篇文章,说了所有的话,做了一些事,
一旦在你心中泛起涟漪,至少说明在过去的岁月里,
在某个时刻,我们一起经历了同样的感受。
有时,尽管我们从未谋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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