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拯(999年-1062年7月3日),字希仁,庐州合肥(今安徽合肥肥东)人,北宋名臣。
“开封有个包青天,铁面无私辨忠奸”。包拯以其清廉公正,铁面无私而留名青史,民间关于包公的戏曲、故事、传说不计其数,“不爱乌纱只爱民”,赢得了世人的敬仰。
廉洁典故
谨慎交友
包拯在青年读书之时,和一李姓同学同在一僧舍求学,包拯经常和李姓同学往返于僧舍与家之间,路途中必须经过一富豪人家。富豪为了培养人脉,设好饭局,竭力邀请两位,包拯断然拒绝。改日,富豪又设宴。再次路过时,李姓同学感到盛情难却,接受邀请,包拯马上变脸,说,他是富人啊,我们以后或许会成为家乡的官员,如果现在和他交往,以后不就会被这人情债所累吗?俗话说,吃人嘴软,拿人手短。包拯早就知道富人的小算盘,不给他任何机会,以便来日从政不受人情世故所累。
不持一砚
庆历元年(1041年),包拯南下岭南出任端州知府。端州自古以来以其端砚闻名于天下,为四大名砚之一,而当时端州官场潜规则很盛,以给朝廷进贡的名义征收数十倍的端砚来“孝敬”上级官员,以求来日上头有人好做官。包拯到来,一心只为减轻百姓负担,下令只许征收进贡数量的端砚,禁止多征一个,自断历来这条“升官捷径”机会。包拯以身作则,任职3年,两袖清风,“岁满不持一砚归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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