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夫藏尸冰柜一年多(自首是否免死? 视情况而定)
由 方应 分享
时间:
3月19日,苏州一名女子疑似杀夫并藏尸冰柜的事情引发关注。有网友在短视频称,自己32岁的儿子,被妻子杀害并藏尸冰柜,期间还用死者的手机骗取自己20万元。
3月20日晚间苏州市公安局姑苏分局的通报称,查某丽投案自首。不少网友留言表示疑惑,自首情节是否会对量刑有影响?
针对该案,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荆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,我国《刑法》规定,自首是法定从轻情节,但是,自首不代表就可以免除死刑。《刑法》规定,对自首的犯罪分子,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,并不是“必须”从轻。
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则认为,查某丽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。并且利用庞某伟手机和社交账号,骗取其公婆及亲属钱财,涉嫌诈骗罪,可对查某丽两种犯罪行为实行数罪并罚。
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:“故意杀人的,处死刑、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
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:“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”
赵良善表示,结合本案案情,查某丽手段极其残忍、性质恶劣、主观恶意极大,若在未取得庞某伟家属谅解或者不具有其他法定从轻、减轻情节的情况下,可对查某丽某判处死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