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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原型人物的故事介绍(樱木花道原型人物是谁)

方应 分享 时间:

1997年2月22日,公牛在主场以120-87大胜勇士。多少年过去,这场比赛在NBA历史的银河中早已尘封。

人们不会记得那场比赛里砍下34分的乔丹,拿到22分的皮蓬,甚至连那场比赛都早已忘却。

但是有一张照片,你一定看过并记得。身穿公牛红色球衣,一头黄发的罗德曼平行地面,飞身救球。

这张经典的扑球画面就来自于那场比赛,当时公牛领先勇士20分,而塑造这一传奇画面的罗德曼,那时35岁零285天。

那一场比赛罗德曼拿到5分12篮板,当赛季他获得了生涯第六个篮板王称号。而他连拿7次篮板王的成就,前无古人,后恐怕也无来者。篮板王总数也仅次于张伯伦。

前锋的身材下却拥有着中锋的灵魂。身高2米01的罗德曼,在赛场上让对手和球迷印象最深的,就是他抢篮板球的能力。

身高并不出色的他,却有着极其敏锐的篮板嗅觉,以及相当出色的连续起跳能力,当然更重要的是那份决心和激情。

有人用身体抢篮板,但他在一定程度上是用“命”抢篮板。

篮板和防守,成为了他在赛场上安身立命的武器。在1992年3月活塞对阵步行者的比赛里,他拿到了生涯最高的34个篮板。整个职业生涯他曾5次单场拿到30+篮板。

14年的NBA岁月,罗德曼共抢下11954个篮板,位列NBA历史篮板榜第22位,被称作最会抢篮板的大前锋。

但是,当我们回顾他的篮球时光,时光荧幕上却又不仅仅只写了“篮板”二字。

1961年5月13日出生于美国新泽西州特伦顿的罗德曼,和部分黑人篮球运动员一样,都来自贫困家庭,他所长大的地区在当时被称作达拉斯最脏乱差的地方。

恶劣的环境并不是唯一的困难,3岁时父亲抛弃家庭,离家出走,更让罗德曼备受打击,这也造就了他日后怪异独特的性格。

高中时,罗德曼的球技相当糟糕,上篮都不会,当时只有1米75的他在球队也并不受重视。

高中毕业后,他身高突长,无所事事一段时间后,在母亲的劝说下,进入大学,才真正意义上接触到篮球,那时他19岁。

在为东南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效力三个赛季,取得不错的成绩后。1986年,活塞在第二轮总第27顺位选中了罗德曼,从此大虫开始了属于自己的NBA生涯。

初入活塞的罗德曼,只是“坏孩子军团”身边的配角,当时的主教练查克-戴利给予了罗德曼关心与鼓励,所以罗德曼称呼前者为“爸爸”,他在教练身上找回了儿时不曾有过的父爱。

后来戴利教练的离开,以及情感生活的变故一度让罗德曼放弃篮球。后来他被交易到圣安东尼奥,在银灰色的马刺阵中,乐于捯饬头发颜色的罗德曼显得格格不入。

他与马刺队友的关系,以及球队管理层都相当糟糕。在马刺待了两个赛季后,公牛显示出队罗德曼的兴趣,将其招致麾下,后来便是我们熟悉的三连冠时期。

在公牛,除了乔丹和皮蓬在赛场上与他并肩作战。场下的时光里,教练菲尔-杰克逊给予了他极大的宽容,让他再一次感受到了温暖。

我们读到过很多罗德曼如何桀骜不逊、特立独行的故事,那就是他的性格,而这很大程度上是童年的经历造就的。

一个人越着急彰显什么,那么其实他就最缺什么。不论是鲜艳的发色,还是丰富的花边新闻,或是出格的行为,罗德曼一直做得只是想让大家关注到他,他害怕被遗忘和抛弃。

有些人用童年治愈一生,有些人用一生治愈童年。毫无疑问,罗德曼属于后者,在他我行我素,极富个性的自我背后,其实是他敏感自卑的内心。

他很幸运,母亲没有放弃他,而他也找到了生活的力量来源——篮球,在进入NBA后,他同样幸运遇到两位很好的教练,让他能够完成传奇的篮球生涯,最终功成名就。

不论是樱木花道的原型,公牛三连冠的功臣,或者是赛场上能量满满的篮板怪物,特立独行的丹尼斯-罗德曼用篮球完成了自我的救赎,同样也治愈了童年。

当岁月飘过峡谷,当时间划过长河,当曾经的画面积淀为经典,可能关于罗德曼的故事,你不再记得。

但永远有一个身披91号球衣,头染鲜艳颜色,正在抢篮板的背影,闪耀在NBA的时光荧幕之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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