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时候红笔写名字的含义(红笔写人名表示什么意思)
写人的名字,我们都是用黑色的或蓝色的笔写,但你有没有见过有用红笔写人名的呢?我有一次见到甲顺手用红笔写了乙的名字,结果甲被乙大骂了一顿,甲不停地道歉,请求乙原谅,说自己绝对是无心等等。
乙为什么会这么生气呢?我也不明白,记得以前在围墙上看到宣判书时,会有用红笔写的名字,还有一个勾,宣判书上面有他一条条的罪状,是一个罪大恶极的犯罪份子,死刑,会于某月某日在某地执行枪决。
这么说来,用红笔写的名字,代表这个人是一个死刑犯。乙看到了心想我好好的一个人,怎么变成了死刑犯,当然会这么生气,没有打人还是克制了;难怪甲一再赔礼道歉,表示自己是无心之举,请求原谅。
用红笔写人名会有这样的结果,那还有一些什么禁忌呢?于是我查了一些资料,原来在古代,对判决死刑的人,会用鸡血在其押号上写上名字。后来演变为用红字书写,所以衙门记录罪犯的名字时才会用红笔。
有人说:红色代表至高无上的权力,过去皇帝批奏折,是用朱红色的笔来指示,称为朱批。除皇帝以外,其他人是不能用朱红色作批示的。还有的人说,写信不能用红色笔写,因为红字代表断交,可要注意哟!
用红色的笔写字,旧时一般是官府在用,叫做朱批。比如:《醒世姻缘传》第四七回:“牌上朱批‘如违限一日,县差与原差各重责二十板革役。’”而在清制时,皇帝在臣僚奏章上以朱笔所作批示,也称为朱批。
皇帝用朱砂红笔批阅臣子给他上呈的奏摺,称为“朱批奏摺”或“朱批谕旨”,简称“朱批”,习称“宫中档”。
“知道了”、“该部知道”、“该部议奏”,是皇帝批阅大臣奏摺的常用语,表示所奏之事“朕”知道了。
有人还说,阎王爷用朱砂笔勾划生死簿的时候就是被判了死刑。因此,红笔写的名字一般是表示已经死的人或即将行刑的死刑犯。包括在墓碑上刻写故去的人名字也是用红色,如果时间长久颜色褪去了,还要描红的。
而在传说中,一个人的大限将至时,阎罗王会用红色笔来标注,所以用红色的笔写人名成为了一种禁忌。在历史文献中,就有用红笔写人名的记载。《左传.襄公二十三年》中写道:“斐豹,隶也,著于丹书。”
可见用朱砂红笔不是一般人可用的,后来在评校书籍时,有人用朱笔来作的批语、校记,为了加强效果。就如胡适《重印乾隆壬子本<红楼梦>序》:“脂砚斋·残本有夹缝朱批云:‘贾蔷、贾菌之祖,不言可知矣。’”
如果不小心用红色的笔写了人名,请马上撕掉,因为这有诅咒别人的意思,所以民间素有“丹书不祥”之说。也不能把别人的名字圈上,因为在书籍和报纸上的人名列表中,如果名字带黑框表示其人已经去世。
所以即便是到现在,除了老师改卷、查作业和会计用于更正外,很少有人会用红笔来记录事项,因为大家怕一个不小心写了别人的名字,这就犯了大忌,如果让对方知道了,还不知对方会用什么方法来对付他?
记得我们在读书时,老师经常给我们说:“重点的地方你们要用红笔来圈记,重点的句子你们也要写红笔记下来,这样你们将来复习时就能够一下子找到。”可见老师对用红笔是情有独钟,代表着重点中的重点。
对于上面这些内容来说,对于用红色的笔我们要特别注意,如果是在学习时,我们可以用于记住书本上的重点内容。而在走上社会时,就要注意了,切记不能用红笔写人名,不然,得罪了别人还不知是怎么回事!
红楼梦>下一篇:返回列表